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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余干县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1-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余干县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相继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分别制定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把记录报告的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报告的记录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余干县检察院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扎实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督促干警如实、规范、全面填报“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2021年1-5月,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9件,是去年同期的4.9倍。

      下一步,余干县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继续坚持填报情况报告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切实加强督导通报工作,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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