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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矛盾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近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主动带案下乡,成功调解了一起乡邻纠纷。
该案的被害人朱某70岁,与曹某产生纠纷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我院虽已于法定期限内办结此案。但由于当事人双方系邻里,矛盾并没有得到及时化解,朱某因此数次上访。为化解矛盾,检察干警多次带队下乡做工作。
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邀请了三塘乡的村干部以及该案件的承办法官一起,在三塘乡村委会会议室中分别与双方交谈,倾听当事人双方的诉求心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朱某打开心结,朱某听后邀请承办检察官到自家菜园再实地考察一下,承办检察官应邀前往。
朱某在菜园内向承办检察官详尽地描述了纠纷的前因后果,见朱某情绪过于激动,承办检察官便领着朱某在其家中坐下,安抚其情绪并与其促膝长谈,让朱某将心中的不满和怨气都发泄出来,后在承办检察官和承办法官的耐心说理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朱某家中签署调解协议。至此,这起邻里纠纷得以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牢记心中,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听群众所需,解群众所困,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把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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