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文琴 张培莉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黔东南9月29日电(通讯员潘文琴 张培莉)近日,贵州省黄平县检察院就陈某、潘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资源和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
2022年6月,陈某、潘某在黄平县河道内使用电鱼机电鱼,被黄平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民警现场清点,陈某、潘某共电得鲤鱼和鲫鱼23条。黄平县检察院经审查立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办理,根据黄平县农业农村局对陈某、潘某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和修复方案意见,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修复费用3960元,需增殖放流草鱼、鲢鱼、鳙鱼共计198斤。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处理意见、禁渔期电鱼的危害性、对水生资源造成的损害、当事人应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等问题向听证员作了详细介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陈某、潘某应当对受损的水生生物资源进行修复,当事人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应承担的生态修复责任,在听证会上主动自愿与检察机关签订生态补偿协议,承诺愿意按照修复方案,增殖放流价值3960元的草鱼、鲢鱼、鳙鱼,以修复受损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愿意就该生态补偿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听证会后,检察官围绕“长江十年禁渔”禁捕政策的相关内容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通过释法说理,当事人表示以后要以此为戒,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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