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检党发字〔2019〕11 号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段建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干组字〔2019〕78号、干组函〔2019〕30号文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段建德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苏芳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左科拔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吴学光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程军锋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刘林群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主任(隶属第一检察部管理);
陈静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驻余干县看守所检察室主任(隶属第三检察部管理);
朱长积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主任(隶属第三检察部管理);
何长会、戴娟、查皓亮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国汉、何竟宾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徐群基、邹闽建、江建辉、张亚忠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齐芸霏同志任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许静同志的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本次内设机构改革涉及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后更名或不再保留机构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