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理念,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倡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共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开展主题为“绿在行动 法润生态”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检察院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职责。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动员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理念,营造珍惜、爱护、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尚。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90余次。
擦亮蓝天,守护碧水,共护家园。下一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动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美丽余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