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张立东)“召开此次座谈会,旨在帮助未成年社矫对象继续完成学业,为其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希望监护人积极主动全面履行监护义务,督促孩子在校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顺利完成学业。”座谈会上检察官的寄语,表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社矫对象吕某某的殷切期望。
为维护未成年社矫对象吕某某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社矫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日前,黑龙江省嘉荫县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特殊的联席座谈会,就未成年社矫对象离开居住地外出继续求学请假一事进行磋商。未成年社矫对象吕某某需要离开居住地外出求学,其监护人向嘉荫县司法局提出外出求学的申请。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嘉荫县检察院提交征求意见函。检察机关收到申请后,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掌握相关情况。
联席会议上,吕某某的监护人表达了孩子想继续上学的强烈愿望,刑事执行检察官和未检检察官分别阐述了吕某某异地继续接受教育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县司法局代表对吕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及求学期间监管方式进行说明。经讨论,一致同意吕某某外出求学的申请。
下一步,嘉荫县检察院在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中,将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预防和减少社矫人员再犯罪,努力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