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在余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邦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聚焦主旨主线,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过去一年,我院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在决战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提升等方面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7件12人,提起公诉10件15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城区道路“白改黑”等投资过亿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监督预防工作,将县体育中心、忠臣庙、大明湖万亩花海及辖区内启动的总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切实保障项目建设在阳光下运行;更加注重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入东门社区、黄金埠镇、黄金埠工业园区等单位进行法制宣传讲座,进行检企共建;开展惩治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严惩“吃拿卡要”、强迫交易、侵吞挪用企业资产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诈骗犯罪界限,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秩序。
二是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积极跟进县委精准扶贫决策部署,成立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选派2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分赴古埠镇古山村和洪家嘴乡中湖村开展精准扶贫。今年5月,全院干警从信丰垦殖场新建村转移至古埠镇古山村、象山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帮扶贫困户共计242户979人。扶贫中,干警积极进村入户,与贫困户谈心交流,进行摸底排查,并了解实际困难及发展意愿,获得丰富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依据相关扶贫政策,为贫困户落实各项脱贫措施,确保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积极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变输血为造血,变扶贫为扶志。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在中秋节期间为贫困户送去了月饼等慰问品。积极与县扶贫办、县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到项目帮扶资金400余万元,切实改善了信丰垦殖场新建村和古埠镇古山村当地的交通、农业生产用水等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秀美乡村建设,使党的扶贫政策真正惠及民生。
三是突出生态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捕诉职能,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多发性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4件6人,监督撤案1件1人。牵头召开由工商、林业等16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生态检察联席会议,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打击有力。探索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成功调解古埠镇西培山失火案,责成行为人补植复绿近200亩,赔偿生态修复费2万。利用《法制余干》电视专栏,制作保护生态环境专题节目,加大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公益宣传。在鄱阳湖禁渔期、候鸟越冬期,选派干警联合渔政等部门深入湖区散发宣传单和宣传册,宣讲保护鱼类资源,禁捕野生珍稀鸟类法律知识。
二、立足主题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过去一年,我院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着力增强对诉讼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着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电信诈骗、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赌博、毒品犯罪等案件,坚决快捕快诉。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9件33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2.2%,审查后批准逮捕201件258人,案件数同比上升8.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7件510人,案件数同比上升66.1%,经审查提起公诉310件412人,案件数同比上升63.2%。其中受理“420”电信诈骗等诈骗类案件18件44人,起诉18件39人;受理侵犯公民信息类案件4件17人,批捕5件7人,已提起公诉2件9人。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救助金额21.5万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慎捕慎诉,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县教体局联合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现已赴余干一中等5所学校宣讲5场次,受益师生达1200余人。与县伟良枫树辣椒开发有限公司共建我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7人,批捕4人,批捕率仅为57.1%,不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7人,起诉8件9人,起诉率仅为52.9%,我院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二是敢于担当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做到查办和预防并重。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现已审查起诉9件15人,有罪判决8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依法侦结并起诉省能源公司唐某某(正处级)受贿570余万元的大要案;成功侦破吴某某(正科级)、雷某某贪污案。同时,针对侵害群众农医参合资金的问题线索,查办了方某某(正主任科员)、许某某(正主任科员)挪用巨额农医资金案。以查办此类案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医系统专项整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风险研判,形成《农业项目资金多头、多次、虚拟申报现象多发影响“三农”发展》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县委常委会上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顿,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依托县委党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联合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间启动“做我的好榜样—小手牵大手、预防职务犯罪”主题宣教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校园,利用教育的双向性,达到学生与家长、教师及身边长辈们的互动,从而扩大预防教育的辐射范围。
三是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2件4人,漏诉10件12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重大、疑难案件8件4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4人。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刑事生效判决、调解书以及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均获改判。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检查被监管人员出、入所226人次,对看守所开展各类安全防范检查11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向看守所提出口头检察建议5次,纠正违法通知4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5件35人,办理罪犯再犯罪案件1件1人。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对不服从管理的9名社区矫正人员建议责令警告,司法局已全部采纳。受理并办结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6件,其中审查生效民事判决1件,执行监督1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4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6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终结审查1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均被采纳。
三、锐意改革攻坚,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过去一年,我院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改革新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努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我院及时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提供组织保障。拟定实施方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关注改革动向,学习试点院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并经省院批准同意实施。积极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出首批25名员额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数35%,所有员额检察官都分配在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45件,占案件总数9.47%。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实现各归其位,各司其责的目标。严把绩效考核关,真正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坚决把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座谈会动员部署,与县委、县纪委一道组织谈心谈话,深入开展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向县委、县纪委准确提供我院职务犯罪侦防部门的职能、编制、队伍、案件线索等情况,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向监察委转隶20名优秀干部,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全力以赴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件。全面梳理涉嫌职务犯罪积存案件线索3件,统一登记造册,列出详细清单,按时间节点要求一律安全移交。研究建立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办案衔接机制,确保改革试点过渡期工作畅通高效。
三是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实践。公益诉讼工作是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的职能。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我院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际,向县委作专题汇报,引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并出台《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公益诉讼工作运行机制,重点办理我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同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犯公益的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力度。全年,共立案办理督促环保局对黄金埠镇彭家山生猪养殖合作社污染环境加强管理案,督促县国土局及时收缴逾期未交土地出让金案等4件公益诉讼案件,并经市院批准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挽回和追偿国家、集体损失1300余万元。
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过去一年,我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举办十九大精神学习班,领导干部上党课,十九大精神宣讲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院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将其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促使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党支部为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主题活动日等活动。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坚持把推进从严治检作为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廉洁从检教育,开展“四必谈”廉政谈话69人次,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做到“常提醒、勤警示、季督促、多督察、重评比”,保持连续19年无干警违纪违法和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在全院上下形成了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和纪律作风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检察干警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
三是坚持把业务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难点,制订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进行业务考核,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干警处理疑难案件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提高综合素质的学习培训。一年来共派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素能培训27人次。通过培训,不断优化了检察队伍人员结构,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养和文化水平,奠定了检察队伍职业化的专业人才基础。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比赛,选出6名宣讲员组成“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法治教育巡讲作品。今年来,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明接待室”、“全省文明单位”、“上饶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红旗单位”和“全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1篇论文荣获全市、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1名干警被评为“全县十大杰出青年”。先后提拔重用了1名班子成员,1名部门正职和2名部门副职,解决了1名干警副科级待遇,向县委推荐重用2名干部。
四是坚持把接受内外监督作为自觉行动。积极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监督法,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今年接受人大专题询问生态检察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好评。通过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依法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与横峰县院进行案件交叉评查63件,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执行,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强化自身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业绩、新成效,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关心、鼓励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7年,余干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主动性开创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和效果还有提高的空间;二是个别检察干警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理解不够深入,工作有待加强,对一些刑事案件质量把关还不够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提起抗诉的案件效果有待增强,公益诉讼工作进展不够快;四是一些干警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实践的需要;五是信息化建设程度较低,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县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结合余干实际,2018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持续发力,继续围绕打造余干检察工作“升级版”目标,为余干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开创新时代余干改革发展新局面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是以更实的举措服务发展。按照县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打击犯罪和恢复生态两手抓两手硬,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惩治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犯罪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是以更大的力度维护稳定。深化打击暴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反恐怖主义、反分裂斗争,保障政治安全。加强对黑恶势力、盗抢拐骗、黄赌毒等犯罪规律的研究,健全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积极参与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
三是以更高的准度强化监督。恪守公正立场,更加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守住冤假错案源头。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广泛提起公益诉讼,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和人权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刑罚交付执行、刑罚执行变更、社区矫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监督工作。强化对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
四是以更强的决心锤炼队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统筹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打造一支以优秀公诉人为龙头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自觉以更高标准接受纪律约束和执法监督,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手软。
五是以更稳的步伐推进改革。高质量完成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出庭支持公诉,促进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完善与国家监察委反腐败工作衔接,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证据转换、案件接收等工作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必将以党的十九大为新起点,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奋力谱写余干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