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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   月   日在余干县第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邦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县政府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矢志精耕主责主业、致力建设平安余干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45人,批准逮捕1240,追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67人提起公诉2件18人改变管辖2件19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扫黑除恶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强化协调配合,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建立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二是注重学习,宣传造势。我院通过示范引领学、把握重点学、联系实际学等多途径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特征。三是重拳打击,从严从快。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打得准、打得狠。如以刘某木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借老年协会名义把持基层政权,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经审查,批准逮捕218人,已全部提起公诉并已做出有罪判决。批准逮捕以舒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814人。四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第一时间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积极从源头上打牢案件证据体系,进而有效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确保案件整体质量,先后提前介入19人次。是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在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的同时,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依法正确适用法律。在审查韩某民、韩某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涉恶案件中,我院严把事实关,准确适用指导意见,不拔高不凑数,经审查,否定了公安机关涉恶案件的认定,以一般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2、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年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64582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68418人,不捕88件17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3685人,审查后提起公诉271件392人,不诉47件77人。突出打击毒品类案件,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8件82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07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2件83人,审查后提起公诉2833;其中从严从重打击惩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批准逮2652人,提起公诉17件18人。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类诈骗犯罪,批准逮捕827人,提起公诉39人,涉案金额40余万元

3、致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全力维护失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来,共理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24人,批准逮捕812,不捕8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35人,起诉6件6人,不诉821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8人。一是成立未成年人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二是打造未检办案区,助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配置心理疏导室、听证宣告室、讯问询问室及警示教育室,组织易佰跆拳道100余名学员及家长参观未检办案区,现场进行法治宣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能作用。三是凝心聚力,多方协作开展法治活动。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教育界代表等40人参加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检校合作,9名班子成员分赴各个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成立“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深入白马初中等20余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建立校园普法长效机制。

二、聚焦三大攻坚战役,服务服从中心大局

1、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践行“枫桥经验”,加强涉检信访案件风险研判、预测,排查各类涉检信访风险隐患,从打击犯罪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息诉息访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环节反向审视工作的意见》,受理信访件49件56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件1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1件24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4件43人,审查后移送起诉7件12人,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安定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注重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开展惩治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严惩“吃拿卡要”、强迫交易、侵吞挪用企业资产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秩序。如办理的舒某智强迫交易案中,舒某智等人用威胁恐吓的方式强迫他人交易,采用先低价入股后要求高价退股的方式,非法获取数千万元,现该案已移送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助力精准脱贫,强化服务保障民生我院总共挂点15村,分别是检察长任团长的峡山林场(贫困户219户769人)、责任帮扶古埠镇五福村(102401人)派出3名第一书记分别驻古埠镇古山村(贫困户172户750人、大塘乡幸福村(贫困户50176人)、洪家嘴乡中湖村(贫困户108432人)以及干警帮扶的古埠镇古山村、象山村共177720人,我院干警利用每周六扶贫日进村入户走访,认真摸清贫困户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帮扶办法,制定帮扶计划,明确脱贫工作任务,实现了光伏产业全覆盖,教育、医疗、危房改造扶贫政策全落实。2018年来,为我院帮扶的5村1场提供扶贫物资空调6台、桌椅床80余张,电脑10台及扶贫资金237201元在助力精准脱贫的同时,我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打击治理民生领域犯罪问题。立案办理远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春赛养殖场污染环境案,发出检察建议3份,行政机关均予已接受,并对该三起案件污染单位的整体搬迁或拆除进行监督。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为22名农民工追回41.5万元的劳动报酬。针对吉林长春长生制药厂问题疫苗事件,我院迅速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县疾控中心疫苗进行突击检查,排除问题疫苗在我县的接种隐患。联合县教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白马初中等二十余所农村中小学校学生营养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餐使用转基因食用油、学校卫生不合格等问题均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推进综合治理,守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成立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办案团队,强化“两法衔接”机制,参与林业、环保等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共计十余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二是探索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成功督促古埠镇东培山失火案行为人补植复绿近200亩,赔偿生态修复费2在失火原址上建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三是多方联动开展生态保护宣传预防。参加“守护湿地、迎接候鸟”观鸟中国行,走进鄱阳湖大型活动,并就候鸟保护作主题发言。联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余干爱鸟协会等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大讲堂,带动百余名学生到鸟类栖息地,开展“绿动未来”环境保护野外拓展活动,将绿色法治种子播撒到孩子心中。在鄱阳湖禁渔期、候鸟越冬期,联合渔政等部门深入湖区宣讲保护鱼类资源,禁捕野生珍稀鸟类法律知识;并在候鸟越冬期,组织干警到候鸟聚居区播撒鸟食,为候鸟提供越冬食物。积极参与县委组织巡湖工作,维护湖区稳定。2018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生态检察类案件33人,批准逮捕33人,追捕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生态检察类案件9件19人,起诉44人,不诉12人。

三、精准把握宪法定位,推动监督转型发展

1、坚定政治定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组建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刑事执行监督办案组、扫黑除恶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职务犯罪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未成年人类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人员分工专业化、类案办理专业化提升。“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机制稳妥落实。今年来,我院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各类案件620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次,列席审委会1次,真正发挥一线办案作用,有效保证办案质量。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成立专业办案团队,完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案卡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配置,强化与监察委沟通协调,提前介入2次,确保与县监察委无缝对接。

2、持续强化刑事诉讼领域各项监督一是全面实行重大案件介入制度、审查逮捕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第一时间介入涉黑涉恶及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和疑难经济案件,参与现场勘验、讯问嫌疑人、案件分析会,提出取证建议,准确打击犯罪,共介入侦查35人次。二是加强捕诉衔接,依法纠正漏捕、漏诉,完善捕诉工作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防止了漏捕、漏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年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13人,追诉1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况口头纠正7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16抗诉11人,对审判机关一般违法行为口头纠正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3件25人发出刑建议25

3、开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监督。一是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扎实开展传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办理审判违法案件2件,执行监督违法案件3件,提请抗诉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件,所发建议均得了切实有效的整改。二是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成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办案组,聚焦生态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一年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环境资源类案件4件,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3件,审结后向法院提起诉讼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诉前检察建议16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3354.9万。

4、着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年来,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25人,立案审查2323人,对全县520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大检查2次,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对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书面警告,规范了监外执行工作。采取“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加强监督、坚决纠正”的措施,建立公检法换押协调机制对看守所470余名在押人员全部建档跟踪监督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羁押情况,实现羁押“零超期”。进一步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与在押涉黑涉恶人员谈话87人次;坚持日常驻所检察与节假日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力度,参加看守所狱情分析会12次,重大节日开展安全大检查5次,进行夜查2次,提出书面建议3次,口头建议10余次,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全年无监管事故发生。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分别就扫黑除恶及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订《检察日报20份。二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规定,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三是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6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仪式等活动。

2、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参与案件监督、检务督察等活动,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7条,重要案件信息42条,法律文书277份。制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实施办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79次。

3、着力开展内部监督制定了《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工作办法(试行)》、《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所有案件做到网上全程留痕,实时动态全程监督。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实行季通报制度,并将办理案件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全部记入本人司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及时完成检委会子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共组织召开检委会20次,议题总数43个,运行检委会子程序11次。

五、持之以恒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执行全院干警每周学习日制度,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牢政治方向,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涉检舆情信息研判,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利用“两微一端”及时宣传检察职能,进行以案释法,传递检务动态,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建促队建,提高党员干警教育管理水平。以党员主题活动日为依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全院干警赴横峰葛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特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党建专题片、开展主题知识竞赛、建立传习所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成为常态。

2、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年初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原则,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个人对组织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省院、市院以及上级纪委关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定期学习“上饶清风”、“廉洁余干”中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党纪法规考试,以考促学,让全体干警知纪、明纪、畏纪、守纪,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3、素质强检,提升队伍水平。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国家监察法》及司法改革、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文件精神,开展扫黑除恶知识考试、保密知识考试、法律知识考试、党纪法规知识考试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干警处理疑难案件和化解矛盾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提高综合素质的学习培训,一年来共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素能培训27人次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养和文化水平,奠定了检察队伍职业化的专业人才基础。强化检察理论研究,申报了省院及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被省院作为课题立项,按时顺利完成2017年度课题结项工作,《重金求子诈骗犯罪研究》一文按时顺利结项。国家级期刊采用4篇文章,江西检察采用1篇,撰写的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荣获三等奖。检委办工作经验材料被省院检委办内网采用并予以推广宣传,1篇检委会信息被高检院检委会工作情况采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业绩、新成效,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关心、鼓励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8年,余干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不大,未办理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我院公益诉讼认知度不高。二是办案效率不高。退补、延期等办案效率问题还比较高,这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如个人能力不、监督弱化;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如责任心不强,不敢担当等。三是案件整体批捕率虽有所下降,但捕后轻刑率仍居高位,批捕质量有待提高。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结合余干实际,2019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的“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严把审查批捕、起诉关,为余干改革发展新局面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

1、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的前提下,继续深挖线索,主攻破网打伞,坚持法律标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2、保持旺盛斗志夺取脱贫攻坚战的最后胜利。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已经接受市里的初检省里的第三方评估。我院仍要高度重视扶贫攻坚工作,保持旺盛的斗志,再鼓干劲,再发实力,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效,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可持续

3、严格批捕条件。坚持捕后轻刑率偏高等问题导向,排除外来干扰,严格把好批捕关,注重改进监督方式,从打击犯罪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

4、提升公诉质量,打造未检品牌。要切实提升公诉质量,奋力打造未检品牌,全面加强未检专业化建设,提升未检办案质效,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5、提升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实效。一方面继续加大民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知晓度,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加大办案的力度,做到办案数量有所上升,质量有所提高,影响力有所扩大。

6、强化诉讼监督。恪守公正立场,更加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守住冤假错案源头。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和人权司法保障,强化对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

7、加强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统筹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抓好作风建设,对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教育,及时提醒,切实做到正检风、严检纪、树检容。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新时代有新征程新使命,新时代有新气象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坚守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创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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