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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公益诉讼制度是2017年6月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2017年7月起施行的新的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了具体规定。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变化,我们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一、公益诉讼开展情况
 (一)办案工作概况
    2017年我院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2018年共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2019年1月份至今,我院共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均为履职中主动发现。

今年办理的23件案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线索12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线索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4件,国有资产领域3件。经立案审查,已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件,余下5件正在办理中下周均会审结并发出诉前建议。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进专项行动落实。

专项活动是我们发现案源的一个重要途径,在今年的上半年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高检院开展的“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内的公益诉讼工作力度。通过线索摸排,发现我县网络餐饮外卖平台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某食品加工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立案调查后,依法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整改1件并予以回复。以省院“深化“五河一湖一江”等专项检察行动为契机,及时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前往信江等水域排查有无非法采砂、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水源等违法案件线索,前往林业、国土等部门了解有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耕地等损害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线索。发现破坏自来水水源地案件7件,破坏耕地和林地案件线索线索各1件,发出的5检察建议均得到整改。
  (三)、注重跟踪督促,提升检察建议质效。针对去年向行政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今年4月下旬,我们就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通过实地查看、询问行政执法人员、查阅台账等方式,对我院去年发出的15份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作了全面检查。行政机关对上述检察建议均已作出相应的整改,违法行为基本得到纠正,确因客观原因尚未达到整改目标的,我们正继续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落实整改目标。
    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源渠道少 办案数量有待提高  目前我部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均为依职权主动发现,没有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在获取线索手段上,主要靠本院下乡寻查、向行政机关了解,办理刑案件发现、以及关注新闻媒体热点事件,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情况了解的途径较少,发现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线索方法不多。
    二是公益诉讼案件鉴定评估难,不利于案件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大部分案件需要经过专业鉴定或评估,但实践中存在鉴定评估机构少、鉴定评估费用高、鉴定评估时间长等情况,一定程度制约了案件的办理。如,我们院旁边的小河,我们发现该河受到污染,但生态资源局讲该河经国家卫星扫描并没有认定属黑臭水体,没有达到需要整治的标准。我们考虑到对此河水的鉴定困难,费用高,也就没有立案,只是在在平时沟通时与市政局、生态资源局提出了口头建议。。

 三是社会认知度不高,制约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新的检察监督制度,人民群众的公益心也有待提高,在行政机关认知度还不高。故没有群众来院举报,部分行政机关工作对检察机关可以向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也不清楚,对公益诉讼制度不甚了解,存在畏难情绪等。这些都表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还需要提高社会认知度,特别是需要行政机关理解支持,   

 四是自身队伍队伍方面存在不足,履职能力有待提高。目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的新职能,相关法律规定还不完善,加之自身办案经验不足,思路创新不足,且公共利益涉及面广,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难以全面掌握,而我们现有人员的数量、知识储备、业务能力、开拓进取的精神都有待进一步增强学习,提高务。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公益诉讼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接下来我们将积极走访相关的所有行政机关,宣传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关于重视公益诉讼制度和扩大公益诉讼范围的精神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让他们理解公益诉讼工作,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等,使检察机关能够与行政机关有效沟通,解决公益诉讼案源不足、检察建议及时有效等问题,实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达成共识。建议本院各部门之间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上建立联合机制。比如我们的第一三检察部在工作发现损害公益的违法线索,及时告知第二检察部,我们自己也将加强与述部门的联络与沟通,最终达到维护公益的目的。
  三是进一步拓宽思路,扩大宣传力度,增加案源渠道。            

案源一直是困扰公益诉讼办案的首要问题,今年通过检察长的重视和交办线索及我们部门的努力,目前办理的案件数较去年提升了不少,但与目前排第一的万年的34件,还有不少的差距,为此我们决定多与市院沟通、多与兄弟院加强横向沟通学习,本周二我们特意到市院公益诉讼部了解和取经,了解兄弟院办理了那些案件,如何办理的,从而确确实实拓展我们的办案思路,让我们一下子增加了不少的案源;其次是借助专项监督活动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如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二次供水”和“四个最严”等专项监督活动查找到有用的线索(目前我们院与市场监督局的四个最严专项活动还没有联合开展,希望院里尽快与市场监督局联合行动起来)。此外公益诉讼工作需要形成社会共识,形成维护公益的合力,我们将采取送法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发放宣传手册,并结合典型案件,达到办案一件,宣传一片的效果,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不断加大、全社会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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