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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21日在余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邦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百年未遇之洪涝灾害给余干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履职带来的巨大考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抗洪抢险攻坚战,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高站位,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深着力

不负使命担当,积极投身抗疫、抗洪斗争。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统筹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积极配合县委中心工作检察长挂点大塘乡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干警深入社区参加“社区吹哨、干部报到”值班。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通了网上信访专用通道方便群众网络信访。利用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对看守所开展了检察监督。依法快速批准逮捕涉疫犯罪2人,提起公诉3人。面对汛情,迅速响应县委关于防汛抢险工作部署,检察长带头深入防汛一线,连续39天坚守在九龙镇及枫富联圩指挥督导防汛减灾、应急抢险、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工作;购置急需的救灾物资,为九龙镇燕湖村漕塘40余户农户送去大米5000余斤。


主动服务大局,助力“三大攻坚战”。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批准逮捕40,同比上升150%,提起公诉50,同比上升178%,有力震慑了猎杀野生鸟类的犯罪行为如,依法对严某11人以投毒方式非法猎捕、收购、运输76只天鹅提起公诉;依法江某某等3猎杀48只麻雀案提起公诉。围绕检察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鄱阳湖实行禁捕、退捕以来的非法捕捞案件从严打击,批准逮捕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6人,同比上升433%,提起公诉17人,同比上升170%,确保国家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有效实施。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持续推动帮扶工作,坚持走访慰问贫困户。

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六清”行动,确保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全面完成“案件清结”,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8人改变管辖5人,提起公诉2人何某某等一批黑恶犯罪势力被依法严惩坚持“打财断血”,对2件案件提出财产性量刑建议。坚持推动行业治理,逐案分析涉黑恶案件,分别向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委、人民医院、三塘乡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6份。在办理何某涉黑案中,针对医护人员明知被害人在住院期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采取报警等有效措施,致使未能及时打击何某某等人的黑恶行为,对此县人民医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举措具体可行得到了县人民医院的有效采纳。

二、强化新担当,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方面作贡献

坚决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紧紧围绕平安余干、法治余干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52件706人,批准逮捕366568,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655件988人,提起公诉487733人。提前介入案件10件,其中对张某甲、张某乙夫妇虐待其子致死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冷静应对网络舆情,妥善处理案件办结后社会稳定事宜,该案现已顺利提起公诉,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从严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准逮捕166人,提起公诉195人。切实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56件,收到回复479件检察建议仍在回复期限内。被建议单位采纳46件,未采纳1件,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用率为97.9%。

用情办理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78件群众来信逐件录入网上信息系统,所有具备回复条件的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及进展答复,让群众及时知道“信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举办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周活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淬炼为民情怀,厚植检察根基。扎实做好“三同步”工作,做到“一案一评估”,对可能出现的舆情及时上报,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0年度满意度排名为全省百个县级检察11名

做强公益诉讼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积极开展守护鄱阳湖”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就食品安全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督促整改违规幼儿园60余所,关停整改餐饮船2条。助力打造美丽江西“余干样板”,督促修复、治理被损毁的林地5亩,整治非法采砂场地1处。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环境损害赔偿金150余万元,让违法者为受损的公共利益“买单”。如,针对被告人严某9人以投毒方式非法猎捕、收购、运输76只天鹅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严某某等人赔偿国家资源损失费114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着力加强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充分运用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纠正漏诉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充分运用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2起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案件,及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切实解决民生难题。充分运用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及时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对民事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如,在办理未支持李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执行问题达成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县看守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3份;入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检察1次;向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对6名“减假暂”重点核查对象逐人逐案进行审查,形成一人一档、一案一档;开展社区矫正检察活动2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向县司法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

三、对标高标准,在推动检察各项业务均衡发展方面抓亮点

做好讯问合法性核查,把好重大案件取证关。紧紧围绕高检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围绕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开展核查。对16起重大案件中的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

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办理,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联动配合,形成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把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对552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适用率达86.15%确定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7.14%,法院采纳率为94.5%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未成人犯罪45件59人,批准逮捕33人,不批准逮捕2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6件59人,提起公诉39人,不起诉14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原有8个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新增5名部门正职担任16所边远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巡讲20余次,预防性侵害法治专题巡讲7次,受教育学生1万余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时制宜录制了《小小动画片、法律大道理》法治课发送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通过“班班通”发送至全县各中小学收看,扩大了法治宣传的受教对象。组织开展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参加,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

积极解决“案件比”问题,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高检院创造性提出“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以人民群众(案件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为基础,从质量、效率、效果上综合考量司法办案成效。通过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退回补充侦查审批、慎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一系列举措,将刑事“案件比”降低至1:1.78。

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检+”第三方调解模式,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信访人对刑事案件相关证据、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民事赔偿久谈无果等难题,为县第三方调解志愿者协会配备调解室,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如,邓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双方当事人家属在侦查阶段就民事赔偿问题多次商谈均未达成一致。案件移送我院提请逮捕后,通过坐班调解员居中调解,该案双方当事人家属顺利签署调解协议书及谅解书。我院以无社会危险性对邓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认真积极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是落实党中央反腐败部署的内在要求,是整肃司法环境的重要举措。积极核查市院交办线索8件,并对线索深挖细查,及时打开案件突破口,做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啄木鸟”。不断加强与纪委监委等部门联系,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做到专人专审无缝对接。为提高诉讼效率,对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直接决定逮捕。

四、扎实练内功,在从严治党涵养根基方面下功夫

持续强化检务管理,切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抓案件流程实现日常监控全覆盖,针对诉讼程序违法、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向办案部门发出书面监控13次。通过抓案件评查,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组织优秀办案能手担任评查员,对案件的实体、程序以及卷宗文书质量进行全面评查2次。通过抓分析研判,强化案卡信息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异常信息变动,纠正业务部门错填、漏填案卡信息问题33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97件,公开法律文书69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不断完善检委会工作方式,推进检委会专业化建设,严把议题审查关,组织召开了15次检委会,议题总数32对议案进行实体审查20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

凝心聚力做好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6次,各支部分别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围绕政治思想、形势政策等方面每月开展2次政治学习,制定了《关于推进廉洁检察建设实施办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一体推进“三不”关于案件办理风险防控措施》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廉洁司法。坚持以“党建+脱贫攻坚、党建+未成年人检察、党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平台,着力谋求党建工作新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点开展“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等自查整改活动,持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相关事项26件,使依法办案成为检察人员的行动自觉。

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效,推进检察干警素能提升。着力补强办案力量,新增80后员额检察官2名、90后员额检察官1名,拟招录书记员13名。统筹推进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5名干警从二级检察官按期晋升至一级检察官,2名一级检察官择优选升至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择优选升至三级高级检察官。按照党管干部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先后选拔任用70后检委会委员1人,80后检委会委员1人,80后内设机构负责人1人。组织参加各类网络培训15人,进一步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办理、及时反馈。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面对面联络人大代表6次,让更多代表走进检察院监督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改进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切地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以提升司法办案“三个效果”为目标,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够彻底,就案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四是司法办案与检察监督不平衡、检察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推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将迎来百年华诞。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奋力谱写湖光山色最美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助力余干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持续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坚持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全面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持司法办案与检察监督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力度。以高标准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高群众满意度。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公开听证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中的比例,用“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担当起社会责任,为被害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生活环境,以为民情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为其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检察生态。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更高标准助推法治余干、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征程,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前进道路上,我们将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不用扬鞭自奋蹄,履职尽责、担当实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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