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渔业资源、候鸟湿地、生态保护、禁捕退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方位保护提升鄱阳湖流域水域湿地生态环境修复能力,落实维护鄱阳湖流域水域湿地生态环境安全职责,近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和余干县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座谈会。
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在余干县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召开,我院通过与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负责人及办案人员进行座谈,了解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正在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了交流,并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对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本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非法捕捞案件办理尺度,有利于形成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的合力。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的沟通协调,加大对非法捕捞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保护鄱阳湖流域水资源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