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为了赚取蝇头小利而收购、出售、出租自己实名或者他人的银行卡,也不要帮忙转移赃款,即便自己没有直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但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我们应时刻牢记以下“十个凡是”有效避免电信诈骗:
一、凡是说你网购的商品有问题,或者包裹丢失,要为你退款、理赔的一定是诈骗;
二、凡是自称公安、检察、法院、通讯管理局或社保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说你涉嫌犯罪,要求把钱转到另一个账户,或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的,一定是诈骗;
三、凡是以老师或学生身份通过微信、QQ发来消息向家长索要补课费、培训费、资料费的一定是诈骗;
四、凡是自称网购平台客服说误将您设置成VIP会员,要为你取消会员的一定是诈骗;
五、凡是以军人、消防队员身份联系你提出购买物资需求并告知你此类物品供货商电话的,一定是诈骗;
六、凡是好友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上称自己、朋友或亲戚遇到困难向你借钱,又借口种种理由,不和你直接通话的一定是诈骗;
七、凡是在QQ、微信等网络上先与你交友恋爱,后带你投资理财的一定是诈骗;
八、凡是让你刷单、刷信誉赚钱的一定是诈骗;
九、凡是说可以为你办理贷款提升额度,但先让你交手续费、担保费、保证金、解冻费或刷流水的一定是诈骗;
十、凡是微信、QQ上称是自己老板或上级要你转账汇款却不和你通话的一定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