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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逃逸后还伪装“热心报警路人”?肇事男子终获刑
时间:2024-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时间:2024-04-09 16:57:24 作者:杨锐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杨锐)“喂,110吗?这里发生了交通事故,有辆车把人撞了,不知道是谁撞的,情况十分危急,麻烦尽快来一下。”电话那头的“报警人”似乎很热心,谁料其竟是肇事逃逸者。

事情还得从2023年10月的一个清晨说起,肖某驾驶车辆去公司上班,途中撞死了坐在某路段路面中心线靠右侧的被害人陈某。肖某担心事情败露,便以路人身份拨打报警电话,随后再次驾驶车辆倒车至被害人陈某倒地后方5米处,制造其系路过的假象。民警到达现场后,向肖某了解案发具体情况,肖某称自己看到地上有伤者就马上报警了,随即以上班要迟到为由迅速驾车离开了现场。

随后,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案发地只有血迹和几块车辆撞击后掉落的细小碎片,且由于事故发生在团雾区域,周围无监控视频也无其他目击证人,加之车流量较大,这让案件侦破陷入难题。

为尽快破案,民警迅速对现场开展延伸走访,经过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车,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车辆的车主竟然就是报案人肖某。民警便来到肖某上班地点对其车辆进行勘查,肖某眼见瞒不住,这才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的肇事行为和以路人身份报警的事实,但其一直否认自己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综合侦查情况,公安机关认定,肖某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碰撞行人且伪造现场后驾车逃逸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以肖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四川省宣汉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此案后,检察官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在分析案情后发现,肖某虽然在案发现场等待警察和救护人员到达,但其声称自己只是开车经过该路段,并以上班迟到为由迅速驾车离开了现场,并在驾车离开途中将行车记录仪的记录全部进行删除,毁灭关键证据,从以上行为足以推定肖某主观具有逃逸的故意。

肖某虽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但否认其行为属于肇事逃逸。随后,检察官通过多次释法说理,积极进行沟通,同时向肖某阐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最后肖某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承认当时撞人逃逸的行为,并且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3年12月,宣汉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综合全案证据,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意见,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肖某认罪服判未上诉,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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