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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破坏军婚!获刑!
时间:2024-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导语

你卫国戍边,我们为你守护后方。对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检察机关以雷霆之势,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2020年4月中旬,吴某某在某商店认识了万某某,两人通过聊天产生了感情。2020年5月7日,吴某某、万某某在酒店开房并发生性关系,之后两人保持情人关系。2020年5月底,万某某告诉吴某某自己的丈夫是现役军人,但吴某某仍租用酒店房间与万某某同居,后吴某某被余干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经余干县人民检察院以破坏军婚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余干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

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他们的婚姻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和现役军人家属两情相悦,进而同居或者结婚的,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涉嫌犯罪。任何破坏军婚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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