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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向敬老院食堂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敬老院食品安全、物资储备、食品采购台帐等情况。在走访中发现,部分敬老院食堂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及健康证过期、未安装纱门纱窗及防鼠板、物资存储不规范、卫生条件差等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的敬老院,余干县检察院在调查结束后,将向其主管部门余干县民政局、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场)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好老年人食品安全。
“尊敬老人、孝顺老人、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余干县检察院将以开展检察履职全力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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