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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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今天上午,余干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在瑞洪镇共同开展以“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己”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法院干警、鄱阳湖湿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以案警示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耐心解答群众疑惑,通过讲述环境污染案例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出绿色环保倡议,促使人人参与从我做起。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下一步,余干县检察院将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互通共治,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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