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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余干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开展以“生态与文明携手,和谐与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生态环境检察职能。同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解释破坏环境资源的法律后果,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生态环境检察职责,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共同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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