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关键词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法眼聚焦
两高三部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9-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81.6%

  正义网北京10月2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发布会并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陈国庆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路径,是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的重要方式。

  陈国庆介绍,《指导意见》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审前程序、量刑建议、审判程序、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为40.1%,其中9月,重庆、天津、江苏等省份平均适用率已经超过70%。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履行,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也逐步上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33.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1.6%。

  陈国庆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从宽,从强制措施适用、起诉必要性和量刑优惠等多个层次探索从宽形式的丰富性和层级的差异性,确保实体从宽落到实处。

 
本院简介
代表委员联络
检务公开
青少年维权
检察长信箱
在线咨询
专题专栏
友情链接
您的位置: 首页>>法眼聚焦

两高三部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9-10-25  作者: 

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81.6%

  正义网北京10月2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兆琨)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发布会并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陈国庆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路径,是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效率的重要方式。

  陈国庆介绍,《指导意见》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审前程序、量刑建议、审判程序、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为40.1%,其中9月,重庆、天津、江苏等省份平均适用率已经超过70%。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履行,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也逐步上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33.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1.6%。

  陈国庆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从宽,从强制措施适用、起诉必要性和量刑优惠等多个层次探索从宽形式的丰富性和层级的差异性,确保实体从宽落到实处。

版权所有: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余干县长安西路26号  邮编:3351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