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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增:践行初心 司法为民 维护老年人权益
时间:2022-09-26  作者:王连增 肖俊林 张照岭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号: | |

  “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18.9%。老年人口的增加,必然伴随着老龄问题的增加和复杂化,老年人权益保护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实践中,很多老年人受多方面因素限制,维权能力相对较弱。我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为老年人乐享晚年营造更加安心和谐的法治环境。”

  践行初心 司法为民 维护老年人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连增

  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受制于年龄、身体、文化等因素影响,老年人独立维权能力较弱,当他们权益受损时,亟须相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帮助。我认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是支持老年人维权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在听民情、察民意过程中,在多个场合建议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老年人依法维权,为老年人乐享晚年筑牢法治保障,更好地践行检察机关为民初心情怀和能动履职的办案理念。

  我长期关心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也有幸接触跟踪了多起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办理过程。我认为,重视保障老年人权益,必须为他们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真正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在这方面,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付出了不懈努力。这是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老年人赡养费用支持起诉案——一位年近80的老人,育有4个子女,但子女成年后均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希望通过诉讼维权,但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影响“不敢”诉讼,又因文化水平有限“不会”诉讼,而且由于经济能力、身体条件问题“不能”诉讼,诉讼维权路上障碍重重。复兴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积极协调法院支持起诉,并参与诉前调解,先后多次走访老人的4个子女,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圆满解决这一诉讼纠纷。

  当前,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工作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在调研中发现,其中依然有很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

  我建议,检察机关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特别是在支持起诉工作中进一步拓展领域、灵活形式。如在为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检察机关为老年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帮扶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帮助老年人修复受损的亲情关系,把释法说理、美德弘扬、亲情感化贯穿于办案始终。为此,检察机关要克服困难,多深入社区和乡村开展走访调查,向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调查核实情况,不仅要查明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事实,也要了解到纠纷的症结所在,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亲情调解,促使被赡养人和赡养人互谅互让,全力修复受损亲情关系,共同化解亲情纠纷。

  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一样(没有什么高明之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建议,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积极与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和社区等进行研判沟通、会商协作,凝聚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全面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能力。

  当下,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该看到,老年人对网络等新鲜事物不熟悉、不适应,不仅未让他们感到便捷,反而使其遭受侵权伤害的风险不断升高。我看到,检察机关拥有一群朝气蓬勃的法律帮扶志愿者队伍,在办案同时可以积极组织和开设老年人新技能学习和普法宣传小课堂,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能增长网络新知识。

  小案件蕴含大政治。我认为,检察机关要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落实到整个办案过程,展示民生关怀,与更多部门加强共建合作,为老年人乐享晚年营造更加安心和谐的法治环境。

  (采访整理: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照岭)

 
[责任编辑: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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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增:践行初心 司法为民 维护老年人权益

时间:2022-09-26  作者:王连增 肖俊林 张照岭 

  “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18.9%。老年人口的增加,必然伴随着老龄问题的增加和复杂化,老年人权益保护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实践中,很多老年人受多方面因素限制,维权能力相对较弱。我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为老年人乐享晚年营造更加安心和谐的法治环境。”

  践行初心 司法为民 维护老年人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华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连增

  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受制于年龄、身体、文化等因素影响,老年人独立维权能力较弱,当他们权益受损时,亟须相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帮助。我认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是支持老年人维权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在听民情、察民意过程中,在多个场合建议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老年人依法维权,为老年人乐享晚年筑牢法治保障,更好地践行检察机关为民初心情怀和能动履职的办案理念。

  我长期关心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也有幸接触跟踪了多起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办理过程。我认为,重视保障老年人权益,必须为他们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真正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在这方面,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付出了不懈努力。这是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老年人赡养费用支持起诉案——一位年近80的老人,育有4个子女,但子女成年后均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希望通过诉讼维权,但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影响“不敢”诉讼,又因文化水平有限“不会”诉讼,而且由于经济能力、身体条件问题“不能”诉讼,诉讼维权路上障碍重重。复兴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积极协调法院支持起诉,并参与诉前调解,先后多次走访老人的4个子女,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圆满解决这一诉讼纠纷。

  当前,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工作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在调研中发现,其中依然有很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

  我建议,检察机关在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特别是在支持起诉工作中进一步拓展领域、灵活形式。如在为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检察机关为老年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帮扶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帮助老年人修复受损的亲情关系,把释法说理、美德弘扬、亲情感化贯穿于办案始终。为此,检察机关要克服困难,多深入社区和乡村开展走访调查,向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调查核实情况,不仅要查明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事实,也要了解到纠纷的症结所在,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亲情调解,促使被赡养人和赡养人互谅互让,全力修复受损亲情关系,共同化解亲情纠纷。

  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一样(没有什么高明之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建议,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积极与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和社区等进行研判沟通、会商协作,凝聚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全面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能力。

  当下,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该看到,老年人对网络等新鲜事物不熟悉、不适应,不仅未让他们感到便捷,反而使其遭受侵权伤害的风险不断升高。我看到,检察机关拥有一群朝气蓬勃的法律帮扶志愿者队伍,在办案同时可以积极组织和开设老年人新技能学习和普法宣传小课堂,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能增长网络新知识。

  小案件蕴含大政治。我认为,检察机关要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落实到整个办案过程,展示民生关怀,与更多部门加强共建合作,为老年人乐享晚年营造更加安心和谐的法治环境。

  (采访整理: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张照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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