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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交往愈发频繁,婚恋交友过程中极易滋生财产类违法犯罪问题。2024年9月,杨某某与蔡某在抖音结识并发展为恋人。蔡某虚构承包水利工程、家人治病等理由向杨某某借钱,承诺双倍返还,先后骗取123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2月,两人在酒店见面,蔡某趁杨某某洗澡时,解锁其手机并将支付宝内2000元转入自己账户。余干县人民检察院以蔡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提起公诉,余干县人民法院对蔡某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情感交往中要保持理性和警惕,涉及金钱往来时要谨慎核实情况。同时,也提醒大家,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红线,只有遵守法律,才能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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