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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姚弋敏亲自承办该案。经调查核实,李某某因此次事故造成伤残,有权要求肇事人许某某承担赔偿责任。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余干县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并递交了支持起诉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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