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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我县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21-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李某某诉许某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在余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检察长姚弋敏出庭支持起诉。
      2021年4月24日,许某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在余珠公路某乡某村路段,与李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事发后,许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许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不负责任。经鉴定,李某某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李某某在医院治疗70余天,花费医疗费用7万多元。许某某未支付任何费用。李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今年10月向余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我院支持起诉。

检察长姚弋敏亲自承办该案。经调查核实,李某某因此次事故造成伤残,有权要求肇事人许某某承担赔偿责任。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余干县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并递交了支持起诉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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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我县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21-12-07  作者: 
     近日,李某某诉许某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在余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检察长姚弋敏出庭支持起诉。
      2021年4月24日,许某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在余珠公路某乡某村路段,与李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事发后,许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许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不负责任。经鉴定,李某某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李某某在医院治疗70余天,花费医疗费用7万多元。许某某未支付任何费用。李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今年10月向余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我院支持起诉。

检察长姚弋敏亲自承办该案。经调查核实,李某某因此次事故造成伤残,有权要求肇事人许某某承担赔偿责任。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余干县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并递交了支持起诉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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