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给未成年人、家庭、乃至社会都带来了伤痛。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拓展发现家庭监护问题的线索渠道,发现、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有效衔接,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水平,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责任重大。
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各单位及报告主体乃至全社会知晓、重视、参与强制报告制度。二是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主动排查,及时全面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情况。三是要做好沟通及核实工作,鼓励、引导被害人及家长勇敢站出来反映被侵害情况。四是要提高保护被害人隐私意识,保障被害人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五是要及时通报相关案件,奖惩分明,保障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引导各单位逐渐形成“能报告、会报告、必报告”的工作机制。
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和全面执行,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更大力度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使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