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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的协同效能,积极推进鄱阳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水域生态平衡,近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余干县人民法院与余干县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在鄱阳湖江豚湾水域携手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在专业养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分工协作,小心翼翼地将一筐筐鲜活的鱼苗缓缓投放至鄱阳湖中。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紧密结合鄱阳湖水域特点和生态需求,精心挑选投放了鲢鱼、鳙鱼、草鱼、鳊鱼等多种鱼苗。这些鱼苗将成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生力量,有助于丰富鄱阳湖的鱼类种群,促进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健康发展,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注入新的活力。工作人员还积极向周边围观的群众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宣传,向群众普及渔业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
近年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使命,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积极探索司法保护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创新模式。通过与法院、行政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湖区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为鄱阳湖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更加紧密、高效的联动机制。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务实推进“增殖放流”等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不断探索创新生态保护方式方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以司法之力为鄱阳湖的生态环境筑牢坚实屏障,守护好一湖清水,呈现鄱阳湖水清鱼欢、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余干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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